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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检护文创】守护绿色活化石 为千年古树“松绑”
2025-08-06    来源: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人民检察院网站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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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8-06

  千年古树扎根于大地,历经无数风雨洗礼,不仅是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,更是不可再生的自然与文化遗产。“左公柳”作为隆德县地标性古树,是隆德历史变迁的缩影,具有重要的历史、文化、生态价值。县内现有古树“左公柳”32棵,其中位于县城南门的2棵“左公柳”于1996年7月被文保部门确定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,县林业主管部门已对所有树木编号、挂牌、建立了档案、设置了保护区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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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,为了营造城市的景观效果,本应在宁静中延续生命传奇的古树,人们却在古树上随意缠绕灯带、悬挂装饰,密密麻麻的电线和沉重的装饰物,不仅破坏了古树自然古朴的美感,更增加了火灾隐患和病虫害侵袭的风险。2025年4月隆德县人民检察院经实地调查核实,县城东门至古柳公园、县城南门21棵古树“左公柳”均存在悬挂城市亮化灯饰或亮化灯带缠绕古树的问题,占到所有保护树木的65.6%,大量古树存在损害的风险,损害社会公共利益。

  2025年5月隆德县人民检察院立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予以办理,根据国务院《古树名木保护条例》、《隆德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,建议依法履职,及时清除上述古树上的亮化灯饰或亮化灯带,确保古树得到有效保护。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检察建议后,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,组织人员对21棵古树悬挂的亮化灯饰和缠绕亮化灯带进行了清理,为千年古树“松绑”,同时对县内32棵“左公柳”进行全面“体检”,根据检查情况制定了相应养护措施。

  千年古树是大自然和历史赋予我们的珍贵财富,为它们“松绑”是检察机关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责所在。只有通过理念转变、多方协同合作,才能让这些绿色活化石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。下一步,隆德县检察院将紧扣“生态文旅康养先行县”建设,以司法温度守护、构建古树名木保护体系,为守护千年古树贡献力量。


【作者】:
【来源】: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人民检察院网站